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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0-13  来源:   点击量:

校内各单位(部门):

为加强校内语言翻译设备管理,实现资源共享,现将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附件: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管理规定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国际交流中心

20201013


附件


重庆工商职业学院

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管理规定

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合作办学水平,探索与创新国际合作交流模式,特别是服务来华留学生多语种教育教学工作,学校集中采购了一批语言翻译设备。为加强设备管理,实现资源共享,特制定本规定。

1.本规定中“语言翻译设备”(以下简称“设备”,是指“语言盒子”“讯飞”翻译机。

2.设备由学校国际交流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负责统一管理,原则上仅限于校内使用。

3.校内各单位因教学需要业务工作申请使用设备,须按要求填写《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语言翻译设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),提前2个工作日向中心提交并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方可借出使用。

4.设备借用时必须明确使日期,原则上使用日期结束后第二天内必须还回

5.设备使用人需参加设备使用培训并考核合格。设备借用期间,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定,并对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全权负责。凡因保管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,由申请单位承担有关赔偿费用。

6.借用者不得将设备转借他人,或用作非教学、学校活动的其他用途。一经发现,中心有权立即收回外借设备,并予以通报

7.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,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,确认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

8.本规定自校内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中心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1.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  2.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登记表




国际交流中心

20201013


附件1


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申请表

申请日期


申请部门


申请事由


使用时间


归还时间


借用设备

及数量

仪器设备名称

借用数量

备注

语言盒子



讯飞翻译机



申请人


联系电话


申请部门

意见

 月  日

管理部门

意见

 月  日

说明

1.申请部门意见须有申请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至合川校区行政楼115办公室或华岩校区综合楼412办公室办理手续

2. 借用的设备应小心使用,妥善保管。设备若在使用中损坏或丢失,按设备原价赔偿。

3.关于借用、使用等有任何疑问,可随时电话联系设备管理员刘波(15823861768)。


附件2

语言翻译设备使用登记

序号

设备名称

及数量

使用单位

借出日期

借出时

设备情况

申请人

签字

归还日期

归还时

设备情况

归还人

签字

设备管理部门

经办人签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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